发布人:佛山农商银行发布日期:2018-03-28
尊敬的佛山农商银行客户:
2017年8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并从当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法规规定,对《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前存续运作且不符合《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开放式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予以调整。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要求,2018年3月30日15点之后,除货币基金(包括金狮宝)及ETF外的基金赎回申请,持有时间不满7天的赎回费率将调整为1.5%。
除此之外,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及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 【7天内短期赎回费调整】除货币市场基金与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不含)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 【集中度管控】基金管理人不得出现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情形。(法规约定的基金品种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如ETF及其联接基金,以及法规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超过基金总份额50%以上的定期开放发起式基金)。
3. 【申购与赎回限制】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等,由此可能导致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
4.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估值日/开放日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一定比例”:易方达定期开放公募基金和易方达聚盈为20%,其他易方达开放式基金均为10%,详见各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按巨额赎回条款处理。
5. 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
公告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基金法律文件可登录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efunds.com.cn)查阅。
附件:附件易方达旗下125只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及调整赎回费相关规则的公告.rar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