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集中处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2022】834号便函)要求。现将我行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公告如下:
函证方式 | 业务受理范围 | 受理网点 | 邮寄地址 | 联系电话 |
电子函证 | 全行 |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5号 | 0757-83215259 |
邮寄/现场 | 全行 |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5号 | 0757-83215259 |
注意事项:
1.请使用《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1】121号)要求的标准格式进行询证,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对于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可将项目信息栏位删除或在具体栏位用斜线划掉。
2.询证函中的“贵行”请填写我行全称“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开户网点名称,如”佛山农商银行XX支行/营业部“。
3.函证应由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等询证机构直接寄送或现场函证,如现场办理,询证机构办理人员需提供其身份证件原件及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等询证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4.询证函预留签章处应加盖扣款账户预留银行印章(公章或财务印鉴),多页询证函还需加盖骑缝章。
5.如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使用电子函证方式进行询证,我行接受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数字函证平台发送的电子询证函。
服务收费:
1.银行询证函手续费按照《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价格目录》执行,后续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为准。服务价格标准详见https://www.foshanbank.cn/2023jgml/20220923/14045.html
2.如贵司进行验资询证函需在柜台缴费或将手续费划扣至我行指定账号,具体可咨询账户开户网点或函证业务受理网点。
3.如指定账户不足以扣划回函服务费用或因账户限制等原因无法支付费用,我行将告知贵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通知贵司及时补足账户余额或另行支付费用。
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支持和理解。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