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的公告
2024-02-28
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了解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及时查看、使用或注销冗余账户,防范账户丢失、资金损失或诈骗风险,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号)要求,我行将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其中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卡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计结息等银行内部发起以外的交易。
二、提醒提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
三、提醒提示方式
我行将通过营业网点、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手机短信、电话外呼等不同形式进行提醒。
四、温馨提示
(一)如您收到我行提醒通知或在我行有“沉睡账户”,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激活或注销等业务。
(二)我行不会要求您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或其他个人信息办理业务,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向指定账户进行转账、汇款等资金操作,请务必保护好您的个人信息,不轻信或点击陌生链接,谨防电信诈骗风险,请勿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致电96138客服热线或咨询营业网点。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