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行同一经营单位单独向境内的卖方(债权人)和买方(债务人)提供的人民币保理业务。
(1)盘活应收账款;(2)通过银行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的管理,更及时有效完成应收账款变现;(3)在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模式下,企业可以在短期内大大降低账面应收账款;(4)部分保理产品融资期限可达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