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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及说明(2021.11.26更新)

发布人:佛山农商银行发布日期:2021-11-26

尊敬的基金投资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应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我行可自行评价或委托第三方专业基金评级与评价机构对基金产品风险进行评价划分,具体参考济安金信基金风险评价解决方案,详见附件1

另外,我行部分自主渠道的基金交易服务由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具体风险评价方法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2及附件3

附件1:济安金信基金风险评价解决方案.pdf
附件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制度.pdf
附件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销售适当性匹配规则.pdf